招租办法
1、本次招租项目均要求按照“元/每月·每平方米”为单位进行竞租报价。
2、本次招租的场地仅限于经营根据厦门市鼓浪屿管委会发布的《关于鼓浪屿分级保护的具体范围及建设控制要求》要求从事相关行业的经营及其他招租方认可的经营项目,明确规定不允许经营住宿、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等项目以及招租方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竞租方必须严格遵守竞租时的承诺,未经招租人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不得将场地转租(或转包、分包、部分分租)给第三方,不得以合作经营的名义变相转租、分租场地。
3、承租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承租人应由法定代表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应指定委托代理人。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存在不良记录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列入建发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4、投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田尾路18号6号楼二楼财务办公室,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17:30